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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选送优秀学生赴矿大学习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2

 各系:

根据我院与中国矿业大学达成的协议以及院发《选送学生赴中国矿业大学学习管理办法》[2013]45号文件精神,我院20162017学年将继续选送8名优秀学生赴中国矿业大学学习。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各系评选、推荐,教务处审核,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选送司光亚等82014级同学赴中国矿业大学学习。现予以公布,请相关系做好办理相关手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送生在中国矿业大学的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20162017学年的两个学期,选送生须于2016年秋季(828日)与中国矿业大学在校生同时报到,届时由学院统一组织选送生赴中国矿业大学报到注册。因家庭住址离中国矿业大学较近要求自行前往的学生须与学院教务处取得联系,经过允许后方可自行前往学校。

 2、学习费用

选送生在中国矿业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我院学费标准全额在中国矿业大学缴费,往返交通费及在中国矿业大学的食宿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习管理

选送生在中国矿业大学学习期间,编制中国矿业大学临时学号,学生根据专业需要进行选课,编入中国矿业大学相应专业同年级班级学习;住宿编入相应班级宿舍;选送学生要遵守中国矿业大学的学生管理制度,并纳入所在学院、专业、班级的正常管理。

4、成绩认定

选送生学习结束后,由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认定学习成绩。选送学生该学年在中国矿业大学学习的课程凡与我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的,均按照其在中国矿业大学所考成绩、课程性质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其中实践课、专业大类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限选课的成绩均按照经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认定的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任意选修课根据学生公选课所修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对于学生未修的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部分课程,由其所在系提出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考核方案,经教务处审定同意后执行。

5、奖、助学金评定

送生该学年奖、助学金评定纳入我院评定范围,评定条件与在校其他学生相同,评定的成绩则依据选送生在中国矿业大学所考的成绩评定,具体评定与发放工作由我院负责。

附:赴中国矿业大学学习学生名单

赴中国矿业大学学习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1

矿业工程系

采矿工程

司光亚

120140201101

2014

2

马宏宇

120140201043

3

机电工程系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矿业机械及自动化方向﹥

王莉娟

120140501044

4

李玉宾

120140501085

5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专业

﹤地下建筑工程方向﹥

康雅嵌

120140301038

6

土木工程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方向﹥

王春尧

120140301188

7

化学工程系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煤化工方向﹥

彭馨颖

120140401034

8

尚廷泽

120140401010

 

联系人:唐彩燕      联系电话:0951-5181515   

                                   

                                   教务处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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