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的总体部署,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教民【2015】9号)要求以及7月16日自治区高校章程评审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学校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章程》(修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以来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评估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51-5181580
电子邮箱:844764874@qq.com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章程》修订稿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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